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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usk
這比喻似乎怪怪的... 如何說在酒吧彈琴的聲音不如音樂廳?
朗朗, 聽的是他的琴藝
史坦威, 聽的是他的音色
而空間與場地或環境, 造就的是一種氛圍感
若照何兄的說法, 當舖爵士改到音樂廳錄音的話聲音豈不更佳?!
環境的確會有它的 氛圍 ,
好不好聽會有個人的因素在.
當舖爵士到音樂廳會不會更佳?
以聲音而言,在適當的小音樂廳我想會的,
氣氛可能就不清楚了.
如果空間有問題,
琴藝,音色,均不會出色的,
或者根本是負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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