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某人看不懂 我試著幫h大進一步解釋看看 如果有過度解釋還請h大指正
現在的關鍵爭議是:絕對客觀的真理存在,例如:絕對正確的美感存在本身是否有意義?
對此,縱使不存在著具體的步驟、工具或是環境,可以讓一般人也可以學習、認知到這個絕對客觀的真理或是美感。
但是,還是存在著超級天才、卡里斯瑪權威,可以透過無法講清楚說明白的方式(默會致知)的方式,可以指出正確的方向。這個正確的方向可以讓後面來的研究者,得以驗證。
因此,絕對客觀的真理,就算還沒有被驗證前,還是有意義的。
愛因斯坦案例也是這樣,如果沒有愛因斯坦在理論物理上,指明理論的方向上,後面也不會有相應的研究。而愛因斯坦可以指明理論的前提也是絕對客觀的真理存在。
這個絕對客觀的真理就是本體論層次上的價值或意義,我們不能夠忽略這個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