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 rendzaw 店再訪,目的就是玩很大,所以又忘了拍照,我看站長小葉可能要砍我的帳號了.....:P
剛好今天有 pis99 一起店訪,帶了一堆機絲,這下子真是玩到瘋玩到爆:唱頭就有 ortofon mc2000 變態版、shelter 901、Racs 碳纖高輸出唱頭(雷先生繞線) 100歐姆版,30歐姆版,唱頭放大器有羅啟良電池供電兩萬元級版,朱師父八萬元電源分離版,jadis忘了型號版,黃大自己的 AMC 超級便宜版。
首先試唱頭放大器,先用 AMC 版搭配 Racs100歐姆版,聽過史塔克的高大宜與大歐的布魯赫,pis99忍不住覺得『音響效果很差』啊?我趁機示範:這就是『正確音響』播放『錯誤錄音』造成的『難聽效果』!隨及播放我帶來的 EMI FRANCE 之管風琴交響曲。這下子 pis99也中了『錄音藝術』的毒,打算一起去挑唱片了...
其實我早知道黃大的號角喇叭實在太好,擴大機一定會被喇叭玩死!所以我帶了兩顆『威爾鋼』:RendistoR 專門拯救擴大機被喇叭玩死的情況:
http://www.my-hiend.com/vbb/showthre...6848#post16848
先用 AMC 推號角,管風琴交響曲第四樂大章一大聲就會有點亂;裝了威爾鋼,當場兩人下巴掉下來,聽說通通中毒要去新天新地買下來了...黃大忍不住把 ML-2 搬出來,我原本以為以 ML-2 的純A類實力,裝這東東不見得有效,結果....這次連我『三個』人通通下巴掉下來,差距之大完全無法想像!黃大恐嚇我不准拔走這兩顆了...:P :P
再來玩唱放吧!
換上朱師父的唱放,黃大己經預先說阻抗匹配無法配合,效果應該不佳。結果,音質是有提升,但是HI-FI效果『依我聽起來』簡直比 AMC 還差。再換上羅啟良版,更是天差地遠!太明顯這是不公平的比試,於是請出Racs30歐姆版才能與朱師父版進行正確的阻抗搭配。
但是對我來說,Racs30歐姆版的遠輸Racs100歐姆版太多,差距之大絕對值得多花兩萬元。但是這顆30歐才能搭配朱師父版,果然,HI-FI性能提升很多,尤其是鋼琴,簡直是美到極致。與羅啟良版相比,依我個人當然第一優選是羅啟良版;但是若喜歡朱師父版這種有特色的聲音,那就不妨一試。
再來換上JADIS版,真好玩,剛好與朱師父版形成強烈對比:前者是弦樂超級美,後者是鋼琴超級美;而羅啟良版則是音場的深度層次特別寬且深而歷歷分明,比較是我偏好的『錄音藝術』方向。
再來玩唱頭,pis99 也有了一顆全新的Racs30歐姆版,趁黃大幫他安裝唱頭時,我也幫忙安裝 901 到我的 DENON轉盤。結果我先發聲,於是好好聽了一下 901。
這下子黃大被我們兩人虧死!黃大與scs都很努力找到最超值的hi-fi之道,但是『音質』還是得花一點錢與心力。我的denon dp55k應該跟SL1200MK5差不多,但是我的唱頭四色線(ORTOFON 8N)、臂管線(ORTOFON 6N)、唱臂線(ORTOFON 6NX)、從唱放連到擴大機的訊號線(ORTOFON 8NX),都是我精選不修飾HI-FI性能但能提升音質的好貨;所以我這套LP系統一播,把黃大的便宜HI-FI系統打得體無完膚。
這時換上我實在沒什麼信心的 ORTOFON MC2000 阻尼老化版,結果......真糟糕,大家一致公認我的MC2000誤打誤撞超值無比,比 901 好聽,真是好狗運賺爆了我!...當然這也是羅啟良唱放的大功勞一件,因為MC2000輸出只有極小極小的 0.05 mv,超級低輸出,若不是羅啟良唱放的放大能力水準太好,一定表現不出我好狗運矇到的水準。
可惜 pis99 要回家了,沒有參與最後的測試:Racs100歐姆版、Racs30歐姆版放在我的LP系統的比較結果。
Racs100歐姆版一放,我投降了!MC2000雖然很細膩,但是音色、微動態、暫態層次、音場通通大輸特輸Racs100歐姆版這種高手!而改放Racs30歐姆版,這就有點難選擇:論HI-FI,Racs30歐姆版強了一些;但是論質感,MC2000 可是強之多多。兩者互比,只能說大概是平手。
最後,我忍不住是要向黃大證明那張殺人放火的雍根,絕對不是沒高沒低,而是音響系統被超級錄音宰了。果然,加上威爾鋼之後的 ML-2,成功通過這張CD,有高有低了。黃大仍質疑音場有點不夠自然,我是傾向認為音響系統中仍有某個環節被這張CD宰了。方法很簡單:先放第一軌,再放四軌。如果第一軌不會亂、第四軌卻亂成一團,那就是音響系統被宰了。理由很簡單,能夠通過這張CD的音響系統,都會發現第四軌與第一軌是『同等透明的樂團感受』,管風琴無論多大聲都一定定位後舞台最遠處。而黃大這裡第一軌正常且透明,第四軌的管風琴就開始亂跑、定位不清了。
留下近三十張LP請黃大的超音波發功,並且拿回一堆碳纖維墊材準備測試報告;今天又是快樂的一天!...![]()
![]()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