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吐槽你了!不知道在吐槽什麼,專有名詞用錯沒關係,聽感正確比較重要
你的新文章,最大的問題是:把我所謂的弓毛離弦演奏,稱為跳弓。學過小提琴的人眼中,跳弓是非常特定的專有名詞,特別指一定的演奏法。所以我前文才會非常嚴謹的說那叫做弓毛離弦的演奏,不能叫做跳弓。
所以第15到22秒,是正常的弓法演奏,公毛是緊貼著琴弦的。一般人只能聽出是這樣。
但是厲害的樂團或演奏家為了好聽,會敘意的把這段旋律兩個音符兩個音符當成一組,第一個音是正常拉奏,第二個音就會弓毛離弦,而以這張錄音之強在我們的正確音響底下,一定可以聽出這種兩兩音符、第二個音弓毛離弦的感覺。所以把它聽成你所謂的跳工從聽感來說也沒有錯,只是專有名詞使用不當而已。。
一般的古典音樂愛好者,在乎的是資訊正不正確,名詞使用是否正確。像我這種真正的古典音樂愛好者,只會在乎聽感正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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