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這是否在說要以樂理上的觀念去聽,那樣所得到的感受跟了解才是對的?
我則是認為,的確音樂的創作編寫,需要有樂理,甚至其他學術(聽覺、心理學...),來讓音符有一種秩序的形成,但不管如何,它終歸是以人類的感受為目標!
然而,同樣的樂音,從單音符,到小節,到樂句,以至成循環...等等,每個人聽都會有不同的感受,而如果說把樂理當成是固定公式,但每次用在公式上的樂音卻又不盡相同,那如何能以樂理公式所固定的想法,去評判人真實所聽到的感覺?
所以,我是沒有樂理跟其他相關學術的基礎,我完全的是以“縱容自己的感覺”,在投入音樂!
之前我離開樂隊後,偶爾回去,聽到仍在樂隊的打擊部學弟跟我抱怨說,他們後來也有一位也算會打爵士鼓的學弟加入(其實在我離開前就加入,但在我在的時候,從沒敢在我面前打),但卻很傷腦筋,打是會打,也有像我之前那樣的沒有譜而自己編打(free style),但卻完全的跟樂曲不搭嘎,不像我怎樣怎樣的...
離開了才知道我的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