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kevintran
問題是您所謂的”古典音樂“是現在人對以前的音樂的說法。比方說,對布魯克納來說,華格納的音樂是當時風行的音樂。對他來說,那可一點都不是”古典音樂“。巴哈,貝多芬對布魯克納或馬勒也許可算是”古典音樂“。
為什麼您不先把您對古典音樂和流行音樂作個定義呢?:^):^)
沒有一個同樣的討論基礎,大家只是繞著圓圈轉而已。
您說您是“對音樂抱持嚴肅態度的人”,那麼讓我們以一個嚴謹的態度來討論好嗎?:):)
另外提醒您一下,其實音樂圈(不管是古典還是流行)是很小的,樂團間的交流遠比您知道的多很多很多。這些交流和影響並不是靠什麼“載體“來傳遞的。如果要提什麼“載體”,收音機才是大量影響20世紀以後的音樂最大功臣。不過,很遺憾的,收音機對推廣各種音樂(還有很多別的東西)都有很大的貢獻(不論是正面或是負面的貢獻),它的影響力不是只局限於“流行音樂”。所以,這對您的論點幫助可能不大。: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