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remo 查看文章
好好發揮100萬該有水準就很不簡單了...

這句話一直以來都是我的原則概念!

只是每樣東西都有它的世俗價值,也有它的真正價值,理想情形下它們都遇伯樂得盡情發揮,但現實的情況下,有這樣嗎?

當407km/h堵在車陣中,眼看著50c.c.機車快速通過,這407km/h.....???

我當然曉得每種東西,各個人事物都有他的天限,那也是一種事實,但遇人不淑的情形卻是更真實而歷歷在目!

所以,小小燭光,就真的比要有電才發光的燈泡不值嗎?(coffee)
請問你在想甚麼??
思考邏輯又是甚麼??
你是不夠成熟嗎??
用50c.c.機車在比BUGATTI??
難道這就是你侷限的邏輯觀??
不要嘗試越級挑戰,那是不能的!!
先有健康的思緒再去創造消費能力,你才能了解我在說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