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去管『他們』啦!浪費時間........:P
好問題!.........
我最早就說『音』、『樂』分立了嘛!....8) 8)
也許正確的認識論,應該說: 音樂 = 音 + 樂 =『音響』+『生命哲學、美學』。
也就是說,我們欣賞音樂之美或意境時(或者再加上演奏家與作曲家的生平故事),是用來加強『生命哲學、美學』這個層次。相對的,『音響』這個層次,就可以透過『音響科學』或『現場經驗』或『樂譜』、『其他』來加強。
正碓的『音響』再加上深刻的『生命哲學、美學』,最後成為完美的『音樂』。
換句話說,我們通常所謂的『音樂』,其實常常只是『完美的音樂』中僅有一半的層次,也就是『樂』的層次。這個『完美的音樂』,就是remo你所謂的最終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