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ycho大,您要先定義什麼是“古典音樂”,再來罵人

如果您定義的“古典音樂”是”需要嚴謹詳細的教育歷程才能完全了解的音樂“,那麼您說的就有道理。

如果您定義的“古典音樂”是“不是現代人寫的音樂“,您說的就完全沒道理。”乞丐歌劇“算不算古典音樂?是否也許要有”嚴謹詳細的教育歷程才能完全了解“?未必吧?

問題是,這幾天的討論都是根據每個人自己(包括您在內)對”古典音樂“和”流行音樂“的定義各自表述。

在這種情況下,那有什麼方法論或是本質論?連定義都沒有,連靶子都不一樣,這那有什麼對錯的問題?

也許是我的工程背景,我覺得明確的定義,是討論任何問題的基礎。不然,只是大家閒磕牙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