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小葉 依現行勞動基準法第32條規定,雇主延長勞工的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在四大會計查帳的更慘.. 10點以後下班是常態. 我有朋友在忙季有一整個禮拜都是在公司洗澡睡沙發的... 他一個禮拜工作時數就超過100小時了, 還一個月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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