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記者 vs. 鄉民——從謝淑薇退賽談起 2016-08-17 12:01:54 陳子軒 鳴人堂
謝淑薇退賽風波至今,隨著奧運主秀展開,已漸成為眾多「薇不足道」的故事線之一而已。
相關爭議孰是孰非,大家多有定見,但在此次事件中,體育記者與鄉民之間意見的落差以及背後的傳播意涵,或許比起單純的「你挺誰」更值得深掘。
若把這場景提早個五年,謝淑薇退賽事件根本不會如此演變,如果真如謝淑薇以及許多網友所指謫的,體育記者和各單項協會早就沆瀣一氣,那麼在傳統的傳播模式裡,謝淑薇的心聲在一道道的守門人把關下,早就讓這事見不得光。但在這社群媒體的時代,運動員與閱聽人之間不需要任何的中介,彼此間只不過是一個「讚」的距離而已。回顧謝淑薇退賽事件,奇妙的是,原本在國外很可能會是運動員爆走的網路「資訊意外」(information accident)的公關危機,到了台灣卻成了運動員直率、不懂修飾、拒絕被河蟹的正義舉措,之後再演變為記者 vs. 鄉民之間不可化解的歧見。
任何人在PO文前都必須經過審慎的思考,是識讀當代媒體的基本素養,當按下「發佈」的那一刻,就沒有任何守門人幫你擋著,公眾人物尤其如此。猶記得英國歌手愛黛兒(Adele)在一次的訪問中提到,由於以往有過「醉文」的教訓,她現在任何推文都必須經過公關團隊「簽可」,以免任何無心之文都可能一發不可收拾。反觀謝淑薇7月20日宣布退賽的那篇發文,原本該是份一錘定音、鏗鏘有力的聲明,但是該文前後卻共有15個編輯後的版本,甚至出現「生殺大權」等不當用語,既然口口聲聲以頂尖職業運動員自居,那麼實不該有這麼業餘的媒體作為。
從王建民、曾雅妮到所有出征奧運的選手,台灣之光的生產機制一向驅使著台灣的媒體,但我們必須了解,大多數的專職體育記者並不是在大賽時才一窩蜂湧上(那些平時不耕耘體育的新聞台當然不在此列),而是這些選手在左訓寒窗、還未發光發熱前就擁有了革命情感,畢竟體育活動在台灣文化處於相對弱勢、體育記者在媒體的位階當然也屬邊緣,所以一般而言,體育記者擁抱頂尖選手、疼惜選手、甚至淡化負面新聞都來不及,怎麼可能傷害他們?這麼看來,體育記者對於謝淑薇的負面報導就顯得格外異常。
謝淑薇的光環始於2013年溫網雙打冠軍,但畢竟是與中國選手彭帥的搭檔,當然減損台灣之光的純度,而且貴為兩項四大賽冠軍,凡事錙銖必較也顯得太小家子氣,尤其在拿到溫布敦冠軍的豐厚獎金後,還硬嚷著政府喬出了個台啤的代言,都讓許多記者譁然,此次退賽的處理方式更成了犯眾怒的導火線。因此,謝淑薇的媒體再現中,成為一個難搞、有個性、斤斤計較的運動員,而她又非我們熟悉台灣運動員那樣的木訥、聽話與溫良恭儉讓,記者與她兩相交火自然砲火四濺。7月12號那天的記者會,十足成了一場記者對她的責難大會,20號她選擇用臉書單方發文的方式宣佈退賽,避免再受記者詰問,也就不令人意外。
一位資深體育記者在其網誌裡寫道:「有關退賽事件和網壇的事情,知道愈多的愈痛苦,然後這些似乎不適宜書寫在公共論壇上,我想這是許多媒體或圈內人最大的無奈。」那麼我們身為閱聽人,似乎該問,是誰、是什麼原因讓這些資訊變得「不適宜」?是誰、是什麼原因讓記者的苦說不出,只能在自己的圈子內取暖,或是只能以化名在網路論壇中發聲?
寄居於台北市朱崙街的體育署大樓裡的各單位,其實正是台灣運動資訊生產的微妙縮影,有體育署(政府)、各單項協會(非營利性社團法人),還有國內體育記者最常發稿的記者室。不論什麼路線的記者,都需要仰賴消息來源,如果這消息來源是長期穩定的、甚至還有求於他們的,那當然是再方便不過的,然而,體育署和各協會等科層機構正是一般人所難以接近的,記者又與他們共處一室,因此自然產生了記者為協會或政府御用的聯想。
然而距離近,不代表必然形成利益共同體,但政府、單項協會太多的作為令人厭惡,使得在謝淑薇退賽風波下,只要報導看似與兩者立場接近,公眾立刻將記者與政府、運動單項協會視為同路人,即便是體育記者以其專業知識及長期追蹤的努力所撰寫出來的文章都會被全盤推翻。所以當許多體育記者朋友不解「為什麼還有這麼多鄉民挺謝?」其實這不解的背後,反映的正是閱聽人對於政府、單項協會以及新聞記者集體的不信任甚至反感。
公民記者逐漸崛起,資訊近用障礙漸除,人人成了生產與消費合一的「產消者」(prosumer)。個人部落格到運動寫作平台逐漸興起,與編制化(institutionalized)的媒體分庭抗禮,網路作家或公民記者代表的素人資訊生產者與建制化的媒體記者間時而競爭、時而合流,業餘與專業界線逐漸模糊。然而,在此潮流下,大型國際運動賽會如奧運,或是職業運動聯盟所建築的資訊高牆卻仍屹立不搖,採訪許可依舊是編制化媒體的特權,沒有所謂業餘者存在的空間,閱聽人只得仍舊仰賴記者供給訊息。採訪,是記者的工作卻也是特權,這群體育記者,飛過大半個地球,連續工作20多天,把鄭怡靜的淚、許淑淨的喜傳遞給我們,這點是沒人可以抹煞的,但於此同時,也可能因為記者的自我設限,使得我們難以窺得一些爭議事件的全貌。
多虧了周星馳的「九品芝麻官」,一句「我是跟鄉民進來看熱鬧的」,讓PTT與網路論壇的使用者,常被賦以鄉民之名,等同於看熱鬧、不理性、瞎起鬨、不負責任的特質,有趣的是,網路世界裡的流動性(mobility)這字的英文,正好是「暴民」(mob)這字開頭的。當專業的記者碰上了流動的暴民,自然產生了「認真就輸了」的自我解嘲,但事實是,絕大多數的體育記者依舊認真、也仍舊在乎新聞下面的留言。體育記者當然是需要專業的,但是台灣媒體長期不重視體育新聞,過往累積太多可笑的錯誤,在奧運期間急就章的操作下,一些平日不關注體育的媒體跟風炒作,錯誤百出,使得「懷疑」已經是閱聽人消費媒體資訊時的預設態度,這是所有新聞從業者可悲的現實。
美國常稱「體育新聞是媒體的玩具部門」,但那應該是過去式了,當今運動產業龐大且錯縱複雜的影響著每個運動場域的角落,落筆之前才又爆出了戴資穎因個人贊助商與協會贊助商的利益衝突又是一例。體育記者不該只是贏球時錦上添花,落敗時雪中送炭的啦啦隊,記者負責的對象不是國家、協會,而是人民,聽來八股,但卻是真誠的期待,只要與公眾利益有關,沒有東西是不適合書寫在公共論壇上的。
體育記者可以做得更多,公眾也應得更多。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5769/1900609